国家、省和市级专家的选拔评审,由国家人事部、省人事厅及市人事局在申报年度进行专门部署。第一,有意申报国家、省、市级专家的各类人才,平时应留意人事部门在各类媒介发布的评选公告或消息。公告或消息的内容一般包括申报的范围、条件、程序、指标、时限等内容;第二,按个人条件进行推荐。申报可以个人自荐,也可以组织推荐。需填报《专家呈报表》、《申报一览表》并提供各种证书(身份证、职称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奖励证、荣誉证书、纳税证明等)、资料(论文、专著等)原件和一套复印件;第三,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;第四,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;第五,在媒体上公示评审结果;第六,报批。参评市级专家人选由市政府表彰;参评国家和省级专家人选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。